向法庭尋求明確指示
“我們入稟高庭純屬尋求法庭給予明確指示,並未預設任何立場,何來敗訴之說?”
“我們也必須鄭重聲明,高庭法官並未在其口頭判決中指示商聯控股董事會必須接受提案及在何時召開股東大會。”
陳法盛指出,有關1萬令吉則是呈堂費用,基於商聯控股董事會是原訴者,因此才需要負責。
他也說,商聯控股董事會將保留採取法律訴訟的權利,以對付那些作出和散佈有損商聯控股聲譽的人士。
繆進新:澄清不符合實況文章
另外,商聯控股董事主席繆進新表示,陳凱希於今年1月2日在其部落格所刊登的針對商聯控股的文章,有很多是不符合事實情況,才認為有必要召開新聞發佈會來澄清。
“我們必須把我們的聲音向民眾傳達眾,讓他們能瞭解事情的真相。”
詢及董事會將如何執行高庭的判決時,陳法盛表示,目前法庭只是作出口頭判決,而他們會在收到法庭的書面判決後,才開會討論下一步的行動。
出席新聞發佈會者包括商聯控股秘書王忠義、董事張國良及拿督陳活權。